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這款憲法守門人

自由電子報 - 這款憲法守門人: "然而,本號解釋認為:「法定法官」原則,乃「維護法官公平獨立審判」。但大法官無視本案當時蔡守訓、周占春兩位法官,於羈押程序「心證已揭」且「南轅北轍」,地院竟開「閉門會議」決定管轄,對於相關不受人民監督情節,未審酌具體過程僅「抽象」解釋條文,實無解「人為介入」、「上下其手」人民疑慮。本案至少應要求如同重大案件分案,排除蔡、周兩法官重行抽籤以昭公信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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